徐康明认为,北京出租车改革要形成巡游出租车为主、网约车为辅的发展格局:第一是要解决老百姓的打车难,出租车服务的供给要比过去有所提升;第二,服务品质单一的状况要打破;第三,北京要继续保持7万多辆的巡游出租车规模,不能让它失去规模效应,维持现有的价格体系,可以逐步调整但还是要控制住,让巡游出租车有一定的营收保障,不能让巡游车驾驶员像现在这样流失;第四,规范网约车的发展。
关键词之巡游车
巡游车经营权设定期限
巡游车指目前街面上行驶的有正规运营牌照、有明显标识的出租车。《实施意见》提出,将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坚持实行车辆经营权无偿使用,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
《实施意见》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还要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研究鼓励兼并重组的支持政策。同时,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鼓励发展新能源巡游车。
去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出租汽车报废年限调整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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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退出机制提升服务品质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孙明正介绍,北京出租车经营权此前一直是无偿使用,对经营权也未作出期限限定。目前北京市巡游出租车牌照绝大部分都在企业手里,还有一部分在个人手里。他们之间所有权的转让、转变会发生费用。但政府与牌照所有方是没有收过费的。
此次提出“增加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制”,是考虑在出租车运营市场建立一个准入和退出的机制。原来,不管企业或个人怎么去经营,一旦出现服务投诉等问题,不会得到相应的制约。新增经营期限制后,便于在运输行业监管考核之后,鼓励好的企业继续提供更好的服务,经营服务差的企业要给它退出机制。
这也是因为网约车的发展,促进传统出租车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之顺风车
合乘车辆也须为本市号牌
昨天,北京全国率先发布了首个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征求意见稿。本市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驾驶员)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及其他网络平台提供合乘出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
对驾驶员的要求是,应有1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驾驶员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合乘者约定行驶线路、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安全责任、人身保险等事宜。合乘双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实,确保合乘规范和安全。
合乘双方分摊燃油小客车油费参照车辆标定的燃油消耗量、合乘里程及实时油价进行计算,使用气、电为动力的小客车参照该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