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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检察官辞职当律师 因奇葩证明状告律协(2)

2016-03-29 04:18:25  信息时报    参与评论()人

事件回顾:

前检察官遇“办证难”

怒诉广州市律协

去年3月,检察官杨斌辞职后入职广东一家律所,同年4月,她通过律所向广州市律协递交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材料,但被告知需补充14周岁以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杨斌说,因求学、工作原因,14周岁后,她的户籍几经变更,广州的派出所仅能出具其户口迁来广州之后这段时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且自己已经提交,而自己在广州工作、生活已20多年,且一直在检察院工作,足以证明自己无犯罪记录。

她认为,有没有犯罪记录是审查机关调查核实的工作,而不应该为申请人增加额外的负担。杨斌认为律协的要求没有依据,她于去年7月一纸诉状将广州市律协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律协对其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限期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越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律协是律师自律性组织,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于去年12月28日驳回起诉,并认为其可以通过向律协复核的方式行使救济权。杨斌不服提起上诉。因为从今年起,广州地区行政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该案于是上诉至广铁中院。

起诉律协时间表

2015年3月

检察官杨斌辞职后入职广东一家律所

2015年4月

杨斌向广州市律协递交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材料

2015年5月

杨斌被告知需补充14周岁以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2015年7月

杨斌将广州市律协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律协对其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限期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

2015年12月28日

越秀区法院一审驳回起诉

2016年3月28日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撤销一审裁定,案件由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继续审理

法院裁定:

案件由广铁一院继续审理

广铁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一审裁定,案件由广铁一院继续审理。庭后,杨斌表示,她于去年辞职,至今已经有一年的时间,算是回到原点。

杨斌说,她的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还要看案件的审理结果视情况而定,这一次的裁定,解决了程序上的问题,但案件将来实体部分的审理结果,还不得而知。她说,如果法律上解决不了她的问题,她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各类“奇葩证明”清理的决心,不排除她遇到的问题会通过其他的途径解决,对此她抱有信心。

因救赎女囚犯成“明星检察官”

杨斌是湖南人,先后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工作,从最初的文员一步步成长为检察官、公诉人。杨斌因为“女检察官救赎女囚犯”的故事被大家所熟知。2005年,在广州打工的江西女子周模英将不满一岁的患病女儿扔进河里溺亡,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斌作为公诉人了解到周模英的艰难处境后,当庭洒泪请求法院轻判。2010年,周模英出狱后跪谢杨斌。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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