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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院明星检察官辞职:羡慕体制外的自由(1)

2015-04-03 08:56:24    人民网  参与评论()人

辞职两周以来,杨斌做得最多的是清理以前的工作资料,各种杂物把家里的小院子塞满了。

3月16日,一个寻常的周一,她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两天后,单位的政治部打来电话通知她,辞职报告批了。3月20日上午,恰逢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免去杨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务的决定。

曾经的明星检察官

辞职以前,她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办理窗口业务。2013年,原本负责此项工作的同事生病,领导把杨斌调了去。“领导当时说这个岗位很重要,要调一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说是对我的重视。”说完后,杨斌笑了笑。

“按照我离开之前的状态,我的工作每天一两个小时就能做完,比较轻松。”

一年以前,她开始有了辞职的念头,“一个原因是我已经很久没办案了,我再不办案会废掉的。因为法律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

杨斌是广州市的明星检察官,因为“周模英溺女案”声名鹊起。2005年,周模英因不堪生活重负而亲手溺死9个月大的女儿。杨斌是她的公诉人,在庭上为其请求从轻处罚。

遇到周模英时,正是杨斌人生的一段低潮期,她自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遴选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当时在花都我买了房子,是公诉科副科长。到了广州什么都没有,而且因为周模英这个案子挨了批,看起来前途非常无望。但那个时候我觉得我过得很快乐,每天专心办案子就可以了,真正投入去办案子,可以从工作中得到很多有意义的东西”。

2010年,周模英出狱后,登门跪谢杨斌。杨斌广为人知又饱受争议。

“周模英案”对于杨斌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她认为自己在这一案件后完全成熟了,“能够更客观地看待案子,包括看待被告人了。我会更自觉地去做更多事情,包括可做可不做的事情”。这是她最享受工作的一段时间。

成名后的经历也使得杨斌的人生发生许多转变。她开了微博,开始参加许多社会活动,生活和以前大不一样。

她发起了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天祥关爱”计划,在微博上频繁发声,介入公共事务中。

“这几年,我跟体制外的接触越来越多,我的生活面打开了很多,交往的面宽广了很多,看到的东西和以前不一样了。有很多体制外的朋友,也看到了他们的生活和自由。非常羡慕,觉得人应该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杨斌说。

“长期生活在体制内,思维方式、视野等各方面都会受到很大的约束。就像我体制内的朋友、身边的朋友都会说,你都混了这么多年熬了这么多年,再多熬几年,有退休金啊医保啊。他们所考虑的都是这些东西。”

2014年春节,全家聚在一起,她突然提出来离职的想法,把家人吓了一跳。父母和丈夫都不理解,也不赞成,觉得这份稳定的工作很重要。

她决定缓一缓,“我没有马上辞职也是因为家人的原因,如果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即使我要走,也会纠结”。

辞职潮来了吗

1992年,当杨斌揣着重庆大学社会科学专业的毕业证来到广州时,她远没有想到今天。“我从没有做什么计划,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基本上都是凭着内心的指引。命运充满了偶然,偶然中又有必然”。

她最早是在花县人民检察院调研室写材料。1997年的一天,她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开会,偶然看到一份《关于从基层遴选优秀检察官的通知》,立即决定报名。从数十个人中脱颖而出后,杨斌正式成为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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