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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其他游客被宰情况仍在核查(2)

2016-02-22 02:41:47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焦点1

  其他“被宰”游客咋办

  仍在核查情况,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处理

此前,据央视报道,涉事饭店鳇鱼进货价190元/斤,供应商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宏源水产批发商店,且交易获得当地工商部门确认。昨日,新京报记者寻访“哈尔滨市宏源水产批发商店”未果,也未查询到宏源水产工商信息。

另有上海游客赵先生于2月17日向新京报记者反馈称,2月8日曾在涉事饭店消费19斤鳇鱼头,花费9526元,向当地12358热线投诉后,协商按每斤100元共退款1900元。更多的游客则表示至今未进入赔偿程序。

昨日,调查组确认,“北岸野生渔村”把人工养殖鳇鱼当野生鳇鱼售卖,欺诈消费者;通过调查饭店的进货渠道,了解到鱼的进货价大概是30元/斤,此前饭店出具的190元/斤的进货单是伪造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未按时申请延续,无证经营;店名与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不符,具有欺诈行为。

“上海等地游客反映的‘被宰’情况仍在核查中,等结果出来之后将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丁伟说。

  焦点2

  导游司机是“掮客”吗

调查组:有导游涉事;多名游客称司机也涉事

曾到涉事饭店消费的游客反馈,大部分通过当地旅行社导游司机、出租车司机和黑车司机介绍。哈尔滨市当地导游和一名从业16年的出租司机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往涉事饭店带客可按照人头获取提成,最多达60%。

昨日,丁伟表示,通过调查和对饭店经营者的取证,发现该饭店曾经存在过对导游进行回扣的行为,“但是,陈先生此行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如果商家不明折明扣,而是贿赂中间人,实际上构成典型的商业贿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商业贿赂不仅要承担退赔等民事责任,还要面临行政处罚。

个人或单位商业贿赂达到一定金额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视情况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上述行为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视情况最高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组稿件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程媛媛 肖鹏

天价鱼事件:其他游客被宰情况仍在核查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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