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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新《准则》新《条例》施行了 勿谓言之不预(2)

2016-01-03 08:30:17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各地各部门在学习贯彻活动中,注重抓牢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增强对其自身教育的同时,也促进责任传导,加大宣传效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成立宣讲团,近2000名厅级干部现场听取辅导报告,111个县市区四套班子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了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分五期对680余名区管干部进行培训。

在重点针对“关键少数”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还积极创新方式,拓宽教育覆盖面,让宣传“不漏一名党员”,使法规精神与党员零距离。

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便是宣传两项法规精神的一大亮点。广西、山东、江西、海南、浙江、新疆等全国多个地区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QQ等,建立学习和测试系统,方便党员学习。江苏省纪委“清廉江苏”微信公众号已不间断向全省5.4万名订阅用户推送学习文章200余篇;海南省纪委官微“海南廉政”公众号已推送学习文章42篇,点击量超过10万次。

同时,一些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的学习贯彻活动“因地制宜”、颇具特色。西藏及时对两项法规进行藏文翻译印制,目前已有16.1万册藏文版《准则》《条例》送到广大农牧民党员手中;新疆木垒县针对牧区党员居住分散的实际,专门成立由村干部组成的“马背(摩托车)”宣讲队,走进“最远一家人”,保证每一位牧民党员受到教育。

用好纪律戒尺,从严管党治党,让新规“落地”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

最近几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王世伟的案头上,一直摆放着《准则》《条例》单行本,条文间不同颜色字迹交相标注,写得密密麻麻。(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他说,“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我们要以‘钉钉子’精神咬住不放,以严、细、深、实的作风执行纪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制度的生命在执行。两项法规已正式实行,如何以落实新规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是摆在各级党委、纪委面前的重要课题。

“党委要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扛实。”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绝不能当旁观者,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要层层传导压力。下一步,湖北各级党委要以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为依据,在管党治党方面最大程度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四种形态”运用好。

各地各部门纷纷做好准备,确保两项法规落实到位。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表示将抓好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福建省委决定,今后凡提任厅、处、科级领导干部,都要以两项法规为依据,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监督党员干部落实两项法规是职责所在。河南省纪委宣传部副部长翟耀说,“两项法规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这把戒尺,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对违纪现象露头就打、一寸不让,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江苏为落实好两项法规,最近由省纪委法规研究室牵头,对制定出台的党风廉政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避免出现执纪依据冲突。同时注重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问题,执纪审理等系列文书全部按两项法规要求制作。(本报记者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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