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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狐专项行动办主任:追赃相对追逃进度较慢(2)

2015-04-01 03:04:52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相比猎狐2014,猎狐2015有何不同?

刘冬:猎狐2015是猎狐2014的继续,同时猎狐2015作为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一部分,肯定将赋予更多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追逃普通经济犯罪嫌疑人,今年工作的重点将是党员和国企职务犯罪、涉腐案件的嫌疑人。

记者:这些外逃的嫌疑人都是怎么出去的?怎么能最有效地把他们追回来?

刘冬:逃跑渠道各式各样,有的是走合法渠道,比如通过旅游、商务签证,有的是在国内变换身份,用另一个身份出去。实践中,我们发现劝返是优先考虑的方式,只要是嫌疑人自己尽快回国接受处罚,时间也快,也节约工作成本。

追赃相对进度比较慢

记者:除了追逃嫌疑人外,追赃工作开展得怎么样?

刘冬:事实上,追逃追赃一直是并重的工作,在开展行动时都会同时做出部署,但是在具体工作上总有一个顺序,比如一个犯罪嫌疑人不能及时到案的话,往往不能查清赃款去向。猎狐2014年的专项行动中,也有很多具体的案例,因为证据、渠道等原因,使得追赃相对而言进度比较慢。

记者:接下来在猎狐2015中,会如何追赃?有没有具体的追赃目标?

刘冬:肯定是追回越多越好,具体而言,就是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把追赃作为一项工作来安排。考虑每个国家规定的不同,对证据要求的不同,追赃方式肯定也不一样,我们也有一个熟悉、梳理的过程,接下来就是密切合作,取得实效。新京报记者 张媛

案例1 红色通缉令助力非洲猎狐

2013年9月,俞某伙同其母俞某某,与周某签订协议,由周某将坐落于永康市城西工业区的厂房、土地作价5700万元转让给俞某。2014年1月,俞母女在仅支付1000万元土地转让金情况下,骗取周某信任,将厂房和土地过户。俞母女随后将该厂房和土地抵押给第三方,借款2000万元,并于2月19日外逃乌干达。

6月2日,国际刑警组织对俞母女发布红色通报。“猎狐2014”行动办紧急派遣工作组前往乌干达。7月1日晚,工作组会同乌警方在恩德培机场将俞某抓获,并于7月3日下午将俞某押解回国。此后,经公安机关耐心做俞某工作,俞某积极规劝其母投案自首。7月20日,俞某某回国自首。

案例2 柬埔寨抓捕外逃经济犯

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犯罪嫌疑人石某非法向他人吸收资金4419万元。2012年2月,石某逃往柬埔寨。

根据前期获取的石某居住在柬埔寨金边并经营公司线索,2014年8月中旬,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派出工作组赴柬埔寨开展查缉工作。在柬埔寨警方的积极协助下,两国警方缉捕人员经缜密摸排,精细研判,连续奋战,终于8月19日将企图潜逃的石某围捕抓获。2014年8月30日,石某被押解回国。

案例3 中加两国协商遣返经济逃犯

2008年2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指使他人在浦东新区成立深圳市盈富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并以出售“盈富通金条”为名,非法获利260万元。

2008年5月30日,吴某逃匿至加拿大。2014年1月26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吴某批准逮捕。

2014年3月28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猎狐2014”启动后,一方面,公安部行动办积极与加拿大有关部门协商,启动对吴某的遣返调查;另一方面,上海公安机关全面梳理吴某潜逃信息,获取了吴某经常在加拿大与东南亚之间往返的重要线索。

经协调布控,12月4日,成功在境外将吴某抓获并于12月5日押解入境。

新一轮“猎狐行动”释放反腐强烈信号

公安部决定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猎狐2015”专项行动,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新一轮“猎狐行动”的正式启动,释放出我国“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的强烈信号。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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