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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条例》如何保护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2)

即将于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则为治理住房租赁市场乱象提供了法治武器,比如:

针对“串串等问题,《条例》强化住房出租室内装饰装修要求,明确“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针对“非居改租”“隔断房”等问题,《条例》强调“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住房租赁条例》如何保护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群租房”“高收低租”“虚假房源”等一系列住房租赁市场乱象,都能在《住房租赁条例》里找到针对性的条款进行规范。

针对“群租乱象”,《条例》第七条明确,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的上限和人均最低面积,要符合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针对“高收低租”,第十九条规定,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今后大家如果去承租转租经营的房屋,一定要把租金打到政府监管的租赁账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虚假房源”问题,强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要求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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