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怕贵也怕太便宜 怎么让财政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从明年2月1日起,财政部将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可能在很多人的认识中,既然是公共财政支出,是纳税人的钱,那自然是越省越好,采购价越便宜越好。
纳税人的钱固然不能浪费,但是,政府采购怕贵,其实也怕太便宜。在政府采购中,异常低价的认定和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这不仅会导致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质量低下,还会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怎么才能保证政府采购不花冤枉钱,也不被便宜货“坑”,让财政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是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依据,而合理的预算金额应当是在产品基础上给予供应商一定的利润空间。根据财政部通知,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与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政府采购对国家拉动消费非常重要,因为政府部门的采购金额和规模比较大,对于促进经济也非常重要。那么政府采购如何保障公平竞争?要合理地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也就是价格不能过高。
同时,通知还规定试点地区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有关内容。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如果以过低的价格中标,这样可能导致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看上去价格很便宜,但是全生命周期使用,后期维护投入的成本会很高,所以政府采购当中,一个合理的价格也是非常重要的,不是价格越低就越好。
异常低价的认定和处理是政府采购领域的一大难题。除了认定标准不清晰,从而影响采购公平之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还体现在采购人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管理措施不细化、履约验收走过场、未依法追究违约供应商责任等方面。
因此,此次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
试点地区要考虑技术、成本效益、促进竞争等因素,按照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对采购项目合理分类分包。
鼓励采购人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约定期限内的后续专用耗材、升级服务费用等全生命周期成本进行报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李旭红表示,这项试点工作将推进优质优价采购,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也将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探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用低价投标会干扰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影响到一些正常报价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因此在一些地区试点低价问题会作为无效投标的响应处理,它可以进一步地保障和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
此外,通知还明确,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旦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启动相关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