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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布第三季度投诉热点 新业态下如何维权(2)

中消协指出,互联网广告不规范推送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的体验,甚至还可能损害消费者选择权或侵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郭耀宗指出,不得以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虚假的奖励承诺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

聚合经营模式管理过于“粗放”

什么是聚合经营呢?简单来说,是指整合不同平台或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比如,某地图软件集成了很多家不同平台的打车服务,一些聚合App或者平台集成了不同平台的票务公司等等。

近年来,一些采用聚合经营模式的平台由于各类问题被行政部门和消协组织约谈多次,但相关问题仍然存在。比如平台对商户信息审核不严,消费者下单时经营者信息与实际提供服务经营者信息不一致。

中消协公布第三季度投诉热点 新业态下如何维权

郭耀宗介绍,有的平台怠于承担消费者保护责任,发生纠纷后,平台以自身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由推诿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消协指出,随着聚合经营模式的不断发展,其业务范围从最初的网约车发展到住宿、维修、门票预约等各行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经营模式,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定性和规制,其法律定位和法律责任与平台具体从事的经营行为有关。那么,一旦出了问题,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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