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惩治间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社会反间防谍意识和能力。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相关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