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
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
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
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老旧农机积极性,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基础上——
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
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各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新增不超过6个农机种类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现有规定测算确定补贴标准。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
对符合《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
以旧换新能力
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