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某国间谍潜入我国,未料国安机关已布下天罗地网(2)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推荐阅读

军事

  • 专家:美军不会也不敢派战机赴台 挑衅只会加剧紧张局势

  • 新机型现身成都上空 会是六代机吗 引发网络热议

  • ‘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日本外相深夜访华,背后有何目的

  • 瞄准九千亿美元预算,挑战老军工集团,美科技公司组团角逐国防合同

  • 学者:大陆涉台新规将痛击“台独” 法律利器斩断“台独”根基

  • 专家解读076两栖攻击舰舰岛优势 双舰岛设计革新作战模式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