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对方交友目的。不管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手段如何花样百出、隐蔽细腻,都绕不开获取情报信息或要求目标人员协助实施危害我国家安全利益行为的最终目的。一旦察觉境外人员对有关工作岗位、内部信息、项目进度等敏感情况有着异乎常人的兴趣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当机立断,对其敬而远之。
——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我重点敏感企业驻外人员本身就自带高情报价值属性,是间谍人员获取一手信息不可多得的资源池。
驻外人员特别是我重点敏感企业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和掌握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涉密性,切勿随意将自身掌握的内部信息当做谈资透露给他人,这既是对国家安全的保护,也是对个人安全的负责。
——提高抵御诱惑能力。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手法专业、经验丰富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切不可心存侥幸。在海外生活工作,只有洁身自好、慎独慎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高防范抵御各种诱惑的能力,才能确保自己不落入“万丈深渊”。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一时行差踏错,及时悬崖勒马。如果自己或身边人员在境外遭遇“热心人”贴靠,哪怕已经踏入“有心人”的陷阱,也应当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举报反映,积极寻求驻外机构及国家安全机关的保护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