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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自己拍的照片被告知侵权,到底是谁侵权?(3)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一舟长期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案件,他称,如今信息传播流量大、速度快,而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远不如对物权的认识深入,很容易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受到权利人的维权。

刘一舟指出,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有限的垄断权,使其能够在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侵权行为时获得赔偿,但并不意味着权利人能够滥用权利。“因此,拥有图片数据库的企业应当加强企业版权意识,规范企业版权管理机制,使用他人作品时积极获得许可,被侵权时在合理范围内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同时,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完善,以及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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