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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事关你的“钱袋子”(2)

调整后将带来哪些变化?

“听说最低工资标准跟多项待遇保障挂钩,不管涨多少,都是个盼头。”外卖骑手小张对记者说。

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谢燕平介绍说,对于劳动者而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在剔除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因素后,一些劳动者领取的工资即底薪,实际执行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本是劳动者工资的最低标准,看似与劳动者收入关联不大。“但在实践中,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劳动者的利益有着实质性的影响。”沈建峰表示,一些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待遇会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而提高,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等。

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以最低工资为基准的,例如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停产停业工资按照最低工资的80%发放,劳务派遣工无工作期间的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等。

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确定合理工资标准

“不要觉得800元工资少,请放下姿态。”此前据媒体报道,江苏泰州某公司招聘运营,开出首月工资800元的条件,且在应聘者提出质疑时如此回应。

根据江苏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泰州市区应执行第一档,即2280元,800元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显然,该招聘要求涉嫌违法。

记者发现,为节省成本,一些企业将加班费、津贴、社保等费用计入最低工资。而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条件或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等,均不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北京、上海、安徽等地规定,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是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专家认为,企业的做法是试图打“擦边球”。

“对劳动者来说,权益受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和举报。”沈建峰表示,应加大对劳动者的法律政策普及力度,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同时加强政府对企业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力度。

沈建峰认为,应正确理解最低工资的功能。“最低工资是保底线保基本的,让劳动者实现更体面劳动,应发挥集体协商的作用,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形成企业自主调薪机制,减少对最低工资的依赖。”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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