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类涉疫重点人员医疗保障措施:
对于有发热、干咳、乏力等11类新冠肺炎症状的,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对于无11类症状且非急症的,通过远程诊疗、互联网医疗、设置医疗点、巡回医疗车等方式保障居民就医需求;
对于需要定期开药的居民,提供代开药服务;
对于评估后确需外出就诊的,转诊至区级定点医院指定区域就诊,通过专家远程会诊或派出专家现场会诊的方式提供支持;
对于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可由原医疗机构通过分时段治疗、闭环点对点就医等方式提供不间断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由涉疫风险人员所在区级定点医院承接后续治疗任务,原接诊机构通过远程会诊方式主动予以支持保障;
对于预产期在管控期内的孕产妇,由区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接建档机构,进行重点追访、重点管理,需要紧急就医时及时组织就医,守护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