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根据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4、其他情况
毕业时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完整的,外埠回京就读(报考)学生、往届生等其他情况,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通过九年级现场体育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核对象
九年级学生。
现场考试特殊考生
1、免考考生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现场考试以满分记录。
第二类: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第三类: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免考考生需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2、缓考考试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一般不得申请缓考。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第一,女生特殊生理期。缓考考生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第二,考生临时伤病。缓考考生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各区要在本区统一考试结束后7日内集中组织缓考,并严格按照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按免考第三类考生处理。
各区要严格执行免考和缓考的办理规定。
3、其他情况
只参加了现场考试部分项目的考生,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没有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记录。
2021年9月1日在不同年级的学生,九年级毕业时的体育考试总分不同,因此,考生缺失成绩的折算公式在学生就读九年级时统一公布。
注:此方案从2023年9月1日升入九年级的学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