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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体育考试特殊情况处理规定来了

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包括过程性考核与现场考试,总分值70分,计入中考总分。其中,过程性考核40分、现场考试30分。

在过程性考核中,有哪些特殊考生?现场考试过程中又有哪几类考生可以免考、缓考?一起来看看吧!

考核对象

四、六、八年级学生。

在每年各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基础上,将四、六、八年级测试结果计入中考。

过程性考核特殊考生

1、残疾考生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未办理残疾证明者,按照正常考生的考核要求进行评价;提供残疾证明后,从提供证明的学年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满分记录。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无残疾证而办理免考免修体育的学生,均按因伤、病免考体育的规定处理。

鼓励残疾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

2、伤、病小学生

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5.5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3、外埠回京学生

自回京就读(办理完学籍转入)之日起,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政策执行。在此之前没有参加的过程性考核不再补考,其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第一,原就读学校所在的地市级(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测试成绩单,回京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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