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调查发现,江天源公司并未办理采伐证、采砂许可证,林地使用也大大超出批复范围,其中包含29.16亩国家级公益林。为堆放采挖出的砂石料,公司还通过王村村委会非法征占村民土地11.86亩。
时任武夷山镇党委书记黄柏枝和江天源公司负责人万志勇承认,当初企业正是看中了山体中埋藏的优质制砂原料——花岗岩,才主动申请介入灾害治理工程。
铅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江西省地质局地理信息队现场对该山体砂石减损的土方量进行估算,共计约4.39万立方米,专业人士评估价值近百万元。
江天源公司此前用于处置砂石料的砂厂。新华社记者李晓婷摄
相关部门违规操作监管缺位
记者了解到,2019年2月22日,江天源公司向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该路段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立项,铅山县发改委当天便予以批复,建设工期2年。
督查组了解到,铅山县发改委未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未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同意情况下,仅凭江天源公司的一纸申请报告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就予以批复。
铅山县发改委主任郑展青说:“当时武夷山镇政府跟我说了一下,因为是抢险,我们就按一般的工程项目办了。事后我没到现场看,武夷山镇政府也没有跟我说过进展。”
此外,督查发现,在企业申报、施工、退场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违规操作、监管缺位等情况,给私挖滥伐开了口子。
根据规定,地质灾害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料应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允许施工企业私自处置。但武夷山镇政府、王村村委会违规与江天源公司签订协议,允许其自行加工销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