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当下调赤字率至2.8%左右。通过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的利润、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安排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1万亿元、比上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可用财力明显增加。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支持已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等重点项目,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对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现代农业等领域及区域重大战略的支持力度。
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与上年持平。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于2021年12月提前下达1.46万亿元专项债券额度,并于3月底前将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和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扩大有效投资。1-6月,各地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基本完成发行任务。
四是推动财力下沉,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近9.8万亿元、增加约1.5万亿元,增长18%、增幅比往年大幅提高。省级财政也最大限度下沉财力,支持基层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范围,推动资金快速精准下达和使用。
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中央部门支出下降2.1%。地方各级政府从严从紧,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做到节用为民。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加强落实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