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顺义区医院监督管理不严格。顺义区卫生健康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顺义区医院急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不到位,对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监督不到位。
2.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在得悉此事件后,将其作为普通医疗纠纷进行处理,未按有关规定将其作为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上级报告。
三、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
顺义区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王新兵对此次事件发生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顺义区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赵跃华对此次事件发生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义120急救分中心主任赵雪田对此次事件发生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鉴于其无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顺义120急救分中心南彩值班车组医生刘晓云对此次事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顺义区卫生健康委给予其开除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顺义区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无私奉献,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为全区抗击疫情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此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教训深刻。再次对逝者表示沉痛哀悼,对逝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院前急救服务体系,规范开展业务培训,优化急救服务流程,强化院前院内衔接,努力提升急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