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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景甜被官方直接点名 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2)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官方消息称,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外,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紧接着,市场监管总局表态称,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廓清行业风气。

广告法律法规对广告代言活动有明确规范,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广告代言活动,切实履行文艺工作者社会责任,努力创作品质优良、内容真实合法的广告代言作品。”

紧接着,景甜发布致歉信,称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审查义务,也对信赖相关产品的消费者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郑重致歉。

她提到,自己“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完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我的处罚决定并已第一时间全部缴纳罚款”“今后绝不代言此类相关的任何产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还有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景甜并非首个因代言广告被罚的明星。

在她之前,李诞也曾经被处罚。

2021年2月24日,李诞在其个人微博中发布一则为Ubras品牌女性内衣代言的广告,广告文案中称Ubras品牌为“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宣扬不良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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