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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情防控期间减免部分公共停车费用

各有关单位:

针对本轮疫情防控以及后续常态化防控期间,因车主被临时封控造成已停放在道路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库)的社会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情况,为鼓励车主自觉遵守本市防疫规定,适当减轻车主经济负担,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道路运输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停车收费减免政策,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全市封控期间停车费免收政策

(一)免收范围

免收范围包括本市范围内所有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鼓励非国有公共停车场(库)参照实施。

对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封控滞留车辆免收停车费的公共停车场(库),在公共停车行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予以加分。

(二)免收时限

对于浦东、奉贤、金山、崇明、闵行区浦锦街道和浦江镇以及松江区叶榭、泖港、新浜、石湖荡四镇,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对于其他区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车主封闭管理结束、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为止。车主封闭管理结束以及道路允许社会车辆上路通行的日期以官方通告为准,按照其中较晚的时间作为免收时限截止期。

对于在上述规定的免收时限起点之前由于封闭管理,导致车辆无法及时驶离的车主,可凭有效的封闭管理证明申请免除相应停车费。

(三)免收对象

免收对象为区域封闭管理之前,已驶入收费道路停车场和国有公共停车场(库)停放,在封闭管理期间,因车主被封控以及道路禁止非持证车辆通行,一直未驶离出场的车辆。有关车辆进出时间和场内停放情况以相关停车场(库)电子收费系统中的车辆进出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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