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持续推进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不得向中小企业超比例收取或变相收取不合理的保证金,不得限定中小企业提供保证的方式,及时退还到期保证金。
五、持续加大创新支持,着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18.充分发挥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立足主责主业,吸引带动各类资本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19.继续面向全社会举办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加强创新资源要素供给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展创新管理培训和创业辅导等,促进大赛项目成果转化落地。
20.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转制企业作用,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建立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
21.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与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一道协同攻关,着力突破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六、不断强化引领带动,着力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有效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实施现代产业链链长行动计划,持续向产业链中具有高端引领和基础支撑作用的关键环节布局,全力稳链补链固链,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