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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个体户承租央企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4)

二是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引领支撑和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通过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

三是全力稳链补链固链,要求中央企业积极通过投资合作、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方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和市场机会,辐射带动上下游数百万家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和配套政策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操作流程,完善内部考核奖惩,畅通诉求受理渠道,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让广大中小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有感受、得实惠”,关键时刻彰显央企担当。《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等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事求是考虑。同时,对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等政策执行不到位、走过场、或经核实有关投诉反映问题属实的,国资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中小企业对中央企业落实本通知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或诉求,可通过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留言。

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韧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现就推动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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