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光山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郑成才提出上诉,光山县检察院抗诉。
郑成才认为,认定他强制猥亵行为的证据不足,且错误地将指控的一般猥亵行为认定为强制猥亵罪,系适用法律错误。
光山县检察院抗诉称,郑成才作为光山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工作期间在单位会客室对被害人实施猥亵,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给被害人造成了心理伤害。案发后直至判决,郑成才对自己的罪行一直拒不供述无悔罪表现,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于法无据。综上,原判适用法律不当,导致量刑错误,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该抗诉意见。
4月8日,信阳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光山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此案发生不久,郑成才就被停职。县委县政府要求光山县财政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财政局也就此召开专题会议,严肃工作、生活纪律。“一直在按程序处理,戴女士之所以还实名举报,可能是接受不了免予刑事处罚这个结果,但这是两级法院的共同认定。”该负责人说。
光山县县委书记王建平对上游新闻记者称,此事发生后,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纪委监委也已介入处理,“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依照法律和党纪党规来。”
潇湘晨报记者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