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于因疫情原因无法返乡春耕的农民,村委会要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采取代耕代种等方式把地种好,确保一垄不撂荒。
(四)省卫生健康委统筹指导各地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相关工作。
(五)省交通运输厅对集中返乡农民要统筹全省客运车辆,负责运力保障。对于自行驾车返乡农民要做好组织和服务保证。
(六)省公安厅保障转运正常秩序,保证车辆正常通行。
(七)省备春耕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动滞留农民返乡春耕工作。
(八)长吉两市以外其他市(州),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状况,统筹安排好农民返乡春耕。
(九)从事农资销售、农机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农民,适用于本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