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曲标,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1.付青原,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指挥部技术保障部部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2.窦立勇,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3.席磊,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教导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4.屈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三级调研员兼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三)企事业单位(11人)
65.张洲,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66.杨勇,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67.郝晓平,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8.张明锋,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党委书记、部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9.李鹏翱,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OCC二室主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70.赵鹏果,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线网管控中心OCC二室主任调度,给予政务撤职处分;
71.吕晓应,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郑州轨道交通项目部经理,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已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作出处分决定);
72.铁新纳,郑州市城市隧道综合管理养护中心主任、支部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3.陈保国,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