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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发布对标RCEP、CPTPP双协定“17条”

广州南沙发布对标RCEP、CPTPP双协定“17条”

近日,广州南沙发布《南沙自贸片区对标RCEP CPTPP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点措施》(下文简称《试点措施》)。这是全国首个对标RCEP、CPTPP双协定的自贸区集成性创新举措。

《试点措施》聚焦国家高度关切的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要素流动便利、金融服务、竞争政策和绿色发展6大领域,精准对标RCEP CPTPP条款,提出17条先行先试措施。

在贸易自由便利领域,RCEP、CPTPP协定除约定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减让政策外,对各国货物贸易口岸效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制定了新的原产地规则。

探索外资服务业准入,强化负面清单模式配套改革。在投资自由便利领域,对标协定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知识产权保护、商事争端等方面约定的更高标准,推动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从准入到经营、从知识创新到法律服务的全面保障。

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优化人才集聚辐射环境。在要素流动领域,南沙对标协定数据流动、信息传输和人员流动条款,率先探索打造数字贸易发展新模式和国际数据合作治理新规则,同时依托南沙国际人才特区积累人才集聚新经验。

发展离岸贸易,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在金融服务领域,推动打造离岸贸易产业集群,助力我国掌握商品全球定价权,同时深入探索自贸区金融监管创新,推动区域金融合作。

在竞争政策领域,秉承竞争中立原则和精神,探索国企改革,我国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的国际形象开展路径探索。

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绿色农业。在绿色发展领域,响应当前全球节能减排的大背景和国家低碳经济战略,加强与RCEP成员国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南沙对标协定环境条款,为打造低碳经济下的新发展模式,培育农业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探路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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