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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官受贿四千万 声称:当大官才体现男人价值(5)

落马厅官受贿四千万 声称:当大官才体现男人价值

图为邓寄鹏在高安市八景镇受贿地块上兴建的“好运山庄”中的一幢别墅。(江西省纪委监委供图)

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长之后,邓寄鹏的实权更大了,加上他“霸”名在外,又敢突破规矩办事,就间接地向社会上传递出一种信号:只要找到邓寄鹏事情就好办,也只有找邓寄鹏事情才好办。于是,围在他身边的商人老板越来越多。

邓寄鹏在这些老板身上将“权力变现”发挥到极致:为商人胡某某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挂靠公路局下属企业承接项目、工程造价上以及招投标等方面大开“绿灯”,收受胡某某贿赂高达2000余万元,其中单笔受贿就达上千万元;收受绿化工程老板周某某贿赂250万元;收受装修工程老板曹某某、赖某某贿赂50万元……八年时间,在工程建设方面邓寄鹏敛财超过3000万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沿着邓寄鹏腐败变质的轨迹梳理发现,自他调到企业当“一把手”开始,就完全放弃了政治理论学习,认为“学政治、学理论是虚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产生不了实际经济效益,还要浪费时间,耽误工作,影响生产”。他从骨子里反对学习,不但自己不学,也反对别人学,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让自己完全游离在党组织之外,变成了事实上的“编外党员”。

思想上滑坡、精神上蜕化,必然导致认识上模糊、行动上偏离,导致他在金钱和欲望面前失去自我,最终形成了畸形的人生观、价值观,认为“男人要么当官、当大官,要么发财、发大财,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就这样,邓寄鹏从最开始的1000元到后来单笔就收1000万元,受贿总额高达4300余万元,彻底把自己变成了金钱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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