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者梳理的近4年的近300个拐卖儿童判例中,亲生父母出卖自己子女的占比约65%,出卖来源不明或被偷抢拐骗而来的儿童的占比约35%。
赵军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亲生子女的拐卖大多是因为无能力抚养,他们多数是贫困的、来自农村的家庭,我们很少看到富裕阶层的人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再有就是父母吸毒、涉嫌违法犯罪、或者打工妹未婚先育的问题,亲生父母出卖自己的儿女。
阮齐林也表示,出卖亲生子女牟利的情况,主要发生在边缘山区,生存条件所迫。对亲生父母没有伤害、对社会治安没有伤害、对孩子某种程度上没有伤害。“应该区别好收养和收买被拐儿童的界限,扩大送养、收养的范围,收缩拐卖的范围。”
以往判例显示,大量出卖亲生子女的父母在法庭上的自述中都提到了“家庭经济困难”“未婚生育”等字眼,还有不少买家则声称购买孩子的理由是“不能生育”“无法生育”。
对此,赵军表示,“收养条件过于严格的话,会把这样的需求送到地下。我们应该放宽《收养法》,政府同时进行全流程的监管,看儿童是否受到了合法合理的照顾。这才能压缩拐卖黑市的需求。”
“解决目前拐卖问题的突破口,还是要放宽送养和收养的条件。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利益,双方家庭的利益,以及社会安全感。”阮齐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