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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劲妮为何不直接报底价?国家医保局回应(3)

谈判阶段包括两个环节:一是组织专家使用药物经济学方法,考虑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确定每一个药品的谈判底价,即医保基金能够负担的最高价。二是组织专家与企业现场磋商,当场确认结果。谈判成功的药品纳入目录,谈判结果确定为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谈判不成功的药品不纳入目录。

公布结果阶段主要与谈判成功的企业签署协议、发布新版目录等。

因此,现场谈判仅是目录调整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灵魂砍价”前,医保方和企业都要开展大量准备工作,反复论证、评审、测算、沟通,确保谈判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并全程留痕。

对于为何要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国家医保局表示,药品谈判是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独家药品的支付标准一般等同于其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结果直接决定该药品是否被纳入及以什么价格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国家医保局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开展药品谈判,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医保部门战略购买的作用,对纳入谈判范围的药品,以“全国医保使用量”与企业磋商议价,统筹实现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负担的目标,用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效能。同时,通过医保基金的价值购买、战略购买,引导医药产业走创新发展道路。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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