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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议硕士研究生招考考生考前14天在京备考(2)

监测身体健康状况

从考前第14天〔12月11日(含)〕开始,考生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

身体异常,怎么办?

考生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主动向本人所在考点报告。

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点参加考试。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当日,有要求!

抵达考场

■社会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

所有社会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均须凭下载的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

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须凭下载的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绿色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和“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体温异常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服从考点应急处置或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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