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天,总计188天。
【育儿假】
北京: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河北: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山西: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黑龙江: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上海: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浙江: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安徽: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西: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湖北: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重庆: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青海: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
据悉,除了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多地还明确延长婚假时间、增设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保障休假期间职工权益等内容。除此之外,各省也都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促进优生优育和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