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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原副检察长刘建宽被查:被指“建豪宅吃虎肉”(4)

湘潭地产商人刘茂良告诉新京报记者,因其早年与欧建打过交道,也在2011年6月被抓捕。被抓后,他被带到了并非办案地点的湘潭公安干校审讯数日。

刘茂良说,因其与欧建涉黑案无关,2012年3月,有人暗示其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放他回家。刘茂良急于脱身便同意了这个方案,最终转账400万元到公安指定账户,并让他签署了一份“捐赠书”,“捐赠书签完后他们就收走了。”

刘茂良提供的一份“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显示,2012年4月28日,付款人刘茂良缴纳人民币400万元,收入项目为“公安其他暂扣款”,执收单位盖有“湘潭市公安局财务专用章”。当年5月16日,转完账后,公安局给了刘茂良一张收据,这张400万元收据显示,收入项目为“公安罚没收入”,同样盖有“湘潭市公安局财务专用章”。

陈磊曾经是湘潭市公安局“打黑大队”的骨干,也是湘潭张立新涉黑案的专案组成员。陈磊记得,在办张立新案时,打黑民警将几名涉案的骨干成员抓捕后,刘建宽安排把涉案嫌疑人带到了娄底新化县审讯,“涉案人员和事件都在湘潭,跟新化没有关系,把人带走方便‘搞名堂’。”

曾陷“以官护商”举报风波

2014年,刘建宽被网络曝光涉“三宗罪”:以权谋私、以官护商、收受贿赂(豪宅、现金、高档家具、老虎皮和老虎肉),均与湖南邵东籍商人、曾经的永州市人大代表申爱虎有关。

知情人士透露,刘建宽是在2006年调任永州市公安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后,在永州宝庆商会认识的申爱虎。

数名宝庆商会成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宝庆商会是基于老宝庆地区范围的涟源、邵阳、永州等地商人组织的互助会,商会每年春节前后会组织一次“团拜会”,一些公职人员也会被邀请,“大家一起吃个饭,也趁机结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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