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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省中成药集采开始(3)

①申报价格降幅大的企业优先;

②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③联盟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多的企业优先。

(五)拟中选规则

1.将本次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70%的企业(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末位降幅相同,则一并获得拟中选资格。降幅排名后30%的企业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50%位次的降幅,下同),获得拟中选资格。

2.B竞争单元内,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

3.增补拟中选企业。按照上述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后,未入围或未中选的申报企业,其报价代表品为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报价代表品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4.各产品组拟中选企业产生后,拟中选企业代表品申报价格或其接受的议价价格,即为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该企业产品清单内其他产品按报价代表品的降幅等比下调价格,形成非报价代表品拟中选价格,具体计算公式为:

19省中成药集采开始

拟中选的报价代表品与非报价代表品均作为拟中选产品,参与采购量分配。

(六)约定采购量分配

拟中选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其拟中选产品确定为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的分配规则为:

1.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同竞价单元内降幅最高(以入围报价降幅计算,下同)的中选产品按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其他中选产品按90%的约定采购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2.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但未在中选范围、未经企业申报、填报产能为“0”的产品约定采购量,以及中选产品未分配的约定采购量作为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依照如下顺序分配:①将30%的待分配量分配给同产品组内降幅最高的中选企业;②剩余70%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从所有中选企业产品中自主选择。

3.为确保供应,当医药机构选量超过每个中选产品最大产能的80%时,不再开放医药机构选择该产品,医药机构可继续选择其他中选产品。

五、采购周期

本次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六、相关工作安排

申报企业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登录成功后,在中成药资质企业申报界面填报产品资质、产能等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9时至10月8日17时。参加申报的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相关信息的新增、删减或变更。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265910(政策咨询),027-87265911(系统操作)。

中成药集采交流QQ群:435792367。

服务时间: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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