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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贪官:一个老板,给他买衣服花了上百万(4)

“所有的这些财产,包括朋友名下代持的购房合同,包括掩饰隐瞒相关这些东西,都被组织给挖出来了。”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王玉民彻底“缴械投降”,将自己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心路历程和相关事实和盘托出。

2019年4月,长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王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1月,王玉民被开除党籍。经查,王玉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王玉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借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敛财,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王玉民简历

王玉民,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9年12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道大队副大队长;

1994年6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处代副处长;

1997年2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处副处长;

1999年9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交通秩序管理处处长;

2001年1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0年8月,任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2016年4月,任长春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2018年11月,退休。

2019年4月被查。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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