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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运代表团首次聘用外部律师 反击体育仲裁(2)

反兴奋剂中心提供的《备战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兴奋剂问题“零出现”工作方案》和《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最佳实施模式》,正在帮助各项目中心建立健全国家队兴奋剂风险防控体系,而目前36个夏奥项目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中,已有26个成立专门反兴奋剂部门,无专门部门的单位也配置了专职人员,此外多达2636人参加了反兴奋剂教育考试(积分准入制),其中运动员1423人,辅助人员1213人,实现了“奥运全覆盖”。

如此“严防”之外,中国奥运代表团还将首次聘用外部律师随团出战——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宫晓燕律师还将作为中国奥运代表团随行律师,在东京奥运会期间为中国奥运代表团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据记者了解,与“反兴奋剂”和“体育仲裁”紧密相关的法律事务,将是这位特聘律师最有可能发挥作用的领域。

中国奥运代表团首次聘用外部律师 反击体育仲裁

姚明随中国女篮出征。

一周之前,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专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召开,40余名来自法律界、体育界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下属多个项目中心与单项协会相关负责人参会。

多位专业人士提到,体育仲裁应具备专业性和自治性,尤其是在反兴奋剂领域,我国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的目的,已不仅仅是简单解决体育纠纷,更涉及到对体育规则的解释权,以及制定体育规则的主导权。

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主任陈志宇表示,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引导推进反兴奋剂斗争,“中国反兴奋剂中心2012年成立了专门听证委员会,但目前仍然面临缺乏终局性争议解决渠道以及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合规性审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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