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宣布,黄真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3月,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此次河南省纪委通报的另外两个案例是:
尉氏县委原常委、办公室主任胡师民诬告陷害案——2016年至2018年,因谋求职务晋升得不到满足,胡师民便多次使用以他人名义登记的手机号码,将从网上看到或道听途说的信息编辑成手机短信,匿名发给开封市多名领导干部,诬告陷害他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同时,胡师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胡师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原副主任翟丽萍诬告陷害案——2012年12月以来,翟丽萍多次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整干部期间,编写匿名举报信安排他人投递,举报内容涉及中院多任主要领导和多数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及县区法院主要领导,严重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翟丽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翟丽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