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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落马当日,山西省委表态(4)

刘新云最后一次出席公开活动是在4月2日,山西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昆仑2021”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刘新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外,4月9日《山西日报》刊发《铲除黑恶守护平安》报道。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宣告成立,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任组长,主动扛起第一责任,厅党委成员分兵把口、包市督导,调度扫黑除恶大案要案,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吹响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

刘新云简历

刘新云,男,汉族,1962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9.09--1981.07山东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1.07--1983.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二处办事员

1983.03--1984.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西关派出所民警

1984.05--1985.03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机动队民警、副队长

1985.03--1989.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科级侦察员(其间:1986.02--1987.09挂职任淄博市淄川区东坪乡经委副主任;1987.09--1989.06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干部专修科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9.07--1992.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淄川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

1992.07--1993.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张店大队大队长

1993.07--1994.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兼张店大队大队长(副县级)

1994.07--1995.05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局长、副县级侦察员

1995.05--1997.07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张店公安分局局长(1993.09--1997.01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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