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之香港社会争拗不断、撕裂加剧,社会日益政治化、激进化,一些重大发展议题在反中乱港分子破坏下迟迟得不到落实,香港选举制度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非改不可的地步。
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制度,是世界各国的惯例。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既要充分保障香港公众的民主权利,又要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既要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要切实维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要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要切实有效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境外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区政权机关。实现这样的目标,没有先例可循,也绝非简单照搬或者套用外国选举制度就能做到,必须根据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来有序推进。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最清楚;制度好不好,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实际,能否促进香港繁荣稳定。
从全国人大公布的决定草案有关说明来看,赋予选举委员会更大职能、扩大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重要思路。这既能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不给反中乱港分子任何窃取染指管治权的机会,也能实现更加广泛的代表性,更好凝聚香港社会共识。
真心爱护香港的民众必然支持“爱国者治港”,支持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防范激进势力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让香港走上和谐稳定的正轨才是香港社会的根本利益。保持稳定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才能推动社会有效治理和各种深层次问题的有序解决。香港需要的不是空洞的形式民主,而是适合实际的好制度。
梁振英表示,近年选举产生的部分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公然勾结外国政府,针对国家,瘫痪特区政府施政,耸人听闻。如果不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香港将永无宁日
根据大会议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王毅:首先我想强调的是,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既是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保持香港长治久安的实际需要,也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的权力和责任,完全合宪合法,正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