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黑社会女老大”侵吞多家企业10多亿资产,检察机关揭其犯罪手法(5)

“黑社会女老大”侵吞多家企业10多亿资产,检察机关揭其犯罪手法(5)
2021-02-23 08:15:09 检察日报

起诉前,侦查人员再次到安徽找到马某,核实了相关细节。随着断贷陷阱的暴露,周某犯罪组织豪夺企业股权的目的昭然若揭。至此,周某预设的“套路贷”陷阱被揭开。

2020年7月,检察机关以周某、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周某,1971年出生在徐州市沛县,经历了婚姻的失败,她辞职下海做起了放贷和运输煤炭的生意,积累了一定经验后来到徐州市白手起家。

她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刚到徐州的周某穷得叮当响,一辆小旧车走天下,但是她看起来大大咧咧,为人诚恳。”这是朋友眼中的周某。

她找到蒋某,两人利用名下的公司虚构购销合同向银行借款,再高利转贷给民营企业。借款期间,周某不仅收取贷款手续费,还成立贴现公司包揽汇票变现,再虚增贴现费,并恶意推迟结算加收垫款利息,三项费用累计高达借款金额的10%以上。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周某等人便操控第二轮、第三轮贷款偿债,直至借款企业资不抵债。这时周某等人进行了最后一轮“洗空”,目标直奔企业优质股权。

2010年起,周某等人利用这种方式共骗取银行贷款6700万元,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差额4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8800余万元。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的“套路贷”有五种形式,但是不限于规定的五种形式。本案中,检察机关认为当企业在还钱的时候,周某等人拼凑“有借无还”银行流水,捏造虚设“新债务”,这种犯罪手法与“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实质相当。

而企业借款时,周某等人还要求企业设定股权质押,并设置流质的条款陷阱,后利用控制借款人的网银账号之机,让企业遭遇断贷,股权质押陷阱实现后豪夺企业股权,这也属于新型“套路贷”。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