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Q1如何取消申请?
答:在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可进行取消申请操作。申请人(转出方)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点击“取消申请”,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Q2如何修改申请?
答:未完成意愿确认前需要修改申请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间,由申请人(转出方)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修改申请”逐步操作即可,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完成意愿确认且已提交申请后,需要修改申请信息的,可在1月1日-3月8日或8月1日-10月8日期间进行重新申请操作,申请人(转出方)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可修改相关申请信息再次提交;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Q3怎么查询个人资格审核结果?
答:每年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当年4月9日9:00起查询,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当年11月9日9:00起查询。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蔡长春 见习记者赵婕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汽车2.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