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多次发文严禁民警经商办企业后,他仍不及时终止这一违规行为,而是以变换集资人身份的形式“换一件马甲”继续持股分红。经查,全州交警系统共有600多名民警、职工通过家属或亲友、关联人在17家公司参与分红12万余次,分红金额累计1亿余元。审查调查该案时,大理州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
刘文章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违反规定转移国有资产、低价处置国有资产,以租赁教练车、支付租金的方式将交警支队下属驾校的国有资产700余万元转移到其违规入股的公司名下,让入股公司有更大的收益,从而获取更多分红。
不仅如此,刘文章还把下属单位和企业当作自己的“提款机”,凡是在单位不好处理的个人费用,如购买相机镜头,公文包,朋友、同学聚餐等费用,都拿到驾校和检测公司报销,妄想“当官发财两不误”,赤裸裸地把权力变现。
利欲熏心,甘当“猎物”沦为金钱的俘虏
刘文章曾在处置警情一线敢说真话、敢于碰硬,由于在家排行老二,同事们都称他“拼命刘老二”。他担任交警支队支队长后,一些商人老板看出了他的价值,便对他展开了“围猎”。在利益与诱惑面前,他渐渐背弃使命,甘愿成为“猎物”,从打击犯罪者成为犯罪分子。
2011年至2016年,刘文章利用职务便利,为段某某购买、经营高速公路道路救援公司提供便利并收受其贿赂。深知收受贿赂后果的他心存侥幸,为逃避处罚,他暗示段某某将贿赂款通过其弟弟转交,段某某便以免除刘文章弟弟欠款的方式向刘文章行贿40万元,并在一次饭局中送上5万元现金。
2016年8月,刘文章为购买私家车,刻意向私营驾校负责人邓某某提起买车的事。邓某某心领神会,为感谢刘文章的帮助,他主动提出送给刘文章50万元用于买车。刘文章收受这50万元后,为逃避处罚,与邓某某串供并伪造借条。在组织找其谈话后不久,刘文章将伪造的借条拿给其弟弟,并告知如果他被办案人员带走的话,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借条交给邓某某,并让邓某某咬定50万元是“借款”,企图以“花式借贷”的方法掩盖其受贿事实。
6月14日18时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这里增加一把椅子,让群众坐着填表。”“这段路附着系数低,要尽快敦促相关部门整改,抢在低温雨雪天气到来之前完工,防范恶劣气候下车辆侧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