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首的“70后”老公安被判了!多名手下行贿名单披露
撰文|余晖
落马一年多后,恩施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荣被判刑了。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范荣受贿、贪污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范荣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公开报道显示,范荣是个“老公安”,他的多名手下涉嫌帮助杀人犯减刑,最终使该杀人犯仅在狱内服刑6个月。
留置地点变更后,开始陆续交代问题
范荣,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北荆州人,大学文化。
公开资料显示,范荣毕业于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毕业后到了恩施市公安局,从那时起至落马,他在公安系统工作26年。
2014年3月,时任建始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的范荣履新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后兼任恩施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5月15日,恩施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范荣被查。
上述判决书披露了范荣到案经过。
2019年2月1日,范荣主动联系恩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反映了在建始县公安局任局长期间,从单位拿公款使用、收受建始县看守所原所长汪大勇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
汪大勇在2018年6月被查。据《湖北日报》披露,汪大勇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检举揭发了多人违纪违法线索。
据判决书披露,2019年5月6日上午,范荣按通知到恩施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谈话,未交待任何其他新问题。当晚,恩施州监委对范荣采取留置措施。
近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去年年底发生的“惠水县涟江医院内,一新生婴儿被人贩子抱走”拐骗儿童案件,经惠水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生效,结果出来了:判处被告人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