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写入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的“老虎”,今天受审
撰文|高语阳
7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在辽宁大连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指控,云光中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9432万余元。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注意到,他受贿时间从2005年至2018年,覆盖了他在呼伦贝尔、鄂尔多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任职的时间。
落马一年后受审
云光中,蒙古族,1960年6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
云光中在2019年6月11日接受审查调查,2019年12月1日被双开。在他的双开通报中提到,云光中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失职失责;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云光中落马前一直在内蒙古任职,曾先后担任乌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委书记。
2014年1月,云光中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跻身副部级。2016年11月,云光中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成为省会城市“一把手”。
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指控,他在2005年至2018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32万余元。
庭审中,云光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大连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2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