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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损害港人自由”?解读来了(2)

港区国安法“损害港人自由”?解读来了(2)
2020-06-22 01:36:03 海外网

反中乱港势力还造谣称,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将“损害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这一谣言在草案的白纸黑字面前再次不攻自破。

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包括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公平审讯等,都体现在草案之中。

草案相关内容清晰表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惩治的只是四类为害最烈的犯罪行为和活动,针对的是“港独”、“黑暴”、“揽炒”势力,打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不仅不会影响广大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反而会给他们依法享有、行使各种权利和自由提供安全保障和良好环境。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为保证相关立法将来得到有效实施,草案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等六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草案还对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的案件管辖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必须指出,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

正如邓小平所说,“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必须有实际抓手,才能真正震慑群邪,更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利益。

去年“修例风波”以来,香港社会持续动荡,街头暴力肆虐,“港独”言行猖獗,外部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严重践踏香港法治、破坏社会稳定、重创经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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