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
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此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村及各单位。
注:因近期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较多,拟对所有以市政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通告统一编号。截至目前,已发布5则通告,具体目录如下: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来源@南京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