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汕头市发布《汕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宣布从27日0时起,禁止车辆、船只、人员进入汕头市。
通告如下:
根据全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决定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6日14时起,全市营运客车、城市公交、出租车(巡游、网约)、顺风车、轮渡暂停营运。
二、自1月27日0时起,禁止车辆、船只、人员进入汕头市,经允许的应急、特种和物资保障需要的除外。途经汕头市辖区的高速公路主线可正常通行。
三、自1月27日0时起,市域各区县间通道关闭(金平龙湖之间除外)。期间,应急、特种和经允许的可以通行。
四、自1月27日0时起,对从汕头火车站、潮阳火车站进入汕头的人员严格排查、甄别、劝返。
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恳请广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总台央视记者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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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疗保障部门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