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
新华社武汉1月23日电(记者廖君、冯国栋)23日是武汉市暂停全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以及暂时关闭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首日,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全文如下: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和支持,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1.武汉市慈善总会负责接受捐款和通用物资
联系电话:027-85729696,027-85751277,027-85678311,027-85798437
联系人:汪亮13627104336
接受捐赠户名:武汉市慈善总会
账号:421860158018170139664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860158)
联行行号:301521000021
2.武汉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医用耗材、防护用品等专项物资
联系电话:027-82788599,027-82210181,027-82812604,027-82858499,027-82856122
联系人:骆钢强13297963117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等。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武汉市公安局周警官027-85395087;章警官18302795638;朱警官18302795633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武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武汉市慈善总会、武汉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华社武汉1月19日电 题:疫情可防可控——武汉市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综合防控工作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廖君、乐文婉 19日,武汉市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综合防控工作答记者问
1月23日凌晨,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马国强主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会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